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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,已經是一句人盡皆知的安全規則,絕大多數駕駛員也踐行得非常好,喝完酒那是絕對不會碰車。然而,喝完酒之后睡一覺醒來,也不一定能開車,因為“睡醒了”≠“酒醒了”。
10月19日上午,開發交警大隊在轄區壹號公館路段開展摩托車、電動車整治行動,對一輛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摩托車駕駛人進行檢查時,發現駕駛人黃某身上帶有酒氣。于是,執勤民警立即對黃某進行酒精檢測,檢測結果為62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

駕駛人黃某面對檢測結果一臉驚愕,表明自己早晨沒有喝酒。經過民警再三詢問,駕駛人才意識到可能是“隔夜酒”惹的禍。據黃某回憶,前一天晚上自己喝了酒,本想著第二天已經睡醒了,沒想到還是屬于酒后駕車。

根據我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定,酒后駕駛機動車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該駕駛員將面臨駕駛證扣12分并暫扣6個月,罰款1500元的處罰。

什么是“隔夜酒”? “隔夜酒”就是飲酒后隔了夜,但重點不在“隔夜”,而是根據駕駛人體內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超過法定標準,而不是以飲酒后休息時間長短來衡量。
開發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,每個人因體質不同,酒精在人體內代謝時間長短也不同,如果前一晚喝了酒,次日開車仍可能構成酒駕。千萬不能忽視“隔夜酒”存在的安全隱患。 來源:開發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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